光度計的檢測范圍是多少?
不同類型的光度計檢測范圍有所不同。
一、紫外-可見分光光度計
吸光度范圍:一般在-0.3~3.0Abs(吸光度單位)左右,部分高性能儀器可能會有更寬的范圍,比如-0.5~4.0Abs。
濃度范圍:對于不同物質差異較大。例如,對于常見的有機物分析,濃度范圍可以從幾納克/毫升到幾十毫克/毫升。在水質分析中,對某些金屬離子的檢測濃度范圍可能在微克/升到毫克/升級別。
二、紅外分光光度計
通常可以檢測從微量成分到較高濃度的樣品。例如,在有機物結構分析中,可以檢測到百萬分之一甚至更低濃度的特定官能團;對于一些高濃度的樣品,如聚合物中的添加劑,也能進行有效分析。
在定量分析中,濃度范圍可以根據具體物質和測量方法有所不同,但一般可以覆蓋從幾個ppm(百萬分之一)到百分之幾十的范圍。
三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
元素濃度范圍通常在幾個納克/毫升到幾十微克/毫升甚至更高。例如,對于一些常見的金屬元素如銅、鐵、鋅等,檢測范圍可以從低濃度的環境水樣中的幾個微克/升到工業廢水中較高濃度的幾十毫克/升。
對于一些微量元素的檢測,如重金屬汞、鎘等,可以達到納克/毫升甚至更低的檢測限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光度計的檢測范圍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,如儀器的性能、測量方法、樣品的性質(如顏色、渾濁度、干擾物質等)以及操作條件等。實際應用中,可以通過適當的樣品前處理、調整儀器參數和采用標準曲線法等方法來擴展或優化檢測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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