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量器具的種類有哪些
計量器具的種類有哪些
按等級分類,計量器具可以分為以下三類
(1)A類計量器具的范圍:1.公司最高計量標準和計量標準器具;2.用于貿易結算、安全防護、醫療衛生和環境監測[1] 方面,并列入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范圍的計量器具;3.生產工藝過程中和質量檢測中關鍵引數用的計量器具;4.進出廠物料核算用計量器具;5.精密測試中準確度高或使用頻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計量器具。
A類計量器具包括:一級平晶、零級刀口尺、水平儀檢具、直角尺檢具、百分尺檢具、百分表檢具、千分表檢具、自準直儀、立式光學計等。
(2)B類計量器具的范圍:1. 安全防護、醫療衛生和環境監測方面,但未列入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范圍的計量器具;2.生產工藝過程中非關鍵引數用的計量器具;3.產品質量的一般引數檢測用計量器具;4.二、三級能源計量用計量器具;5.企業內部物料管理用計量器具。
B類計量器具包括:卡尺、千分尺、百分尺、千分表、水平儀、直角尺、塞尺、水準儀、經緯儀、焊接檢驗尺、超聲波測厚儀、5M以上的卷尺、還有溫度計、壓力表、測力表、轉速表、衡器、硬度計、天平、電壓表、電流表、兆歐表、電功率表、電橋、電阻箱、檢流計、萬用表、標準電阻箱、校驗訊號發生器、超聲波探傷儀、分光光度計等。
(3)C類計量器具的范圍:1.低值易耗的、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;2.公司生活區內部能源分配用計量器具,輔助生產用計量器具;3.在使用過程中對計量資料無精確要求的計量器具;4.國家計量行政部門明令允許一次性檢定的計量器具。
C類包括鋼直尺、彎尺、5M以下的鋼卷尺等。
什么是計量器具?
計量器具(又稱測量儀器)是指單獨地或連同輔助裝置一起用以進行測量的器具。計量器具一般分為:實物量具(含“標準物質”)、計量儀器(儀表)和計量裝置。1、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》第六十一條(一):計量器具是指能用于直接或間接測出被測物件量值的裝置、儀器儀表、量具和用于統一量值的標準物質,包括計量基準、計量標準、工作計量器具。2、實物量具:如鋼板尺、游標卡尺、砝碼等;3、計量儀器(儀表):如電能表、煤氣表、水表、加油機、血壓計、壓力表等;4、計量裝置(通常帶有輔助裝置):如電能表檢定裝置、熱電偶檢定裝置等。
哪些裝置屬于計量器具
國家質檢總局公告
2005年第145號
為進一步貫徹實施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,我局組織制定了“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(型式批準部分)”,現予以公布,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。列入“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(型式批準部分)”的專案要辦理計量器具許可證、型式批準和進口計量器具檢定。
實施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按現有規定執行。專用計量器具目錄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計量機構擬定,報我局稽核后另行公布。醫用超聲源、醫用鐳射源、醫用輻射源的管理按“關于明確醫用超聲、鐳射和輻射源監督管理范圍的通知”(技監局量發[1998]49號)執行。
自即日起,未列入本目錄的計量器具,不再辦理計量器具許可證、型式批準和進口計量器具檢定。
-
政策法規
-
政策法規
-
政策法規
-
政策法規
-
政策法規